2024 年第 27 屆諸羅山盃國際少年軟式棒球邀請賽競賽規程 113.08.19 版
一、 競賽宗旨:厚植我國棒球運動基礎,提升棒球運動人口,促進國際少年棒 球及文化交流,以強化我國少年棒球技術水準。
二、 依據教育部 113 年 8 月 16 日臺教授體字第 1130500247 號函辨理。
三、 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、中華職棒大聯盟、中華民國棒球協會
四、 主辦單位:嘉義市政府
五、 承辦單位:嘉義市立嘉北國民小學
六、 協辦單位:世界少年軟式野球聯盟(WBF)、嘉義市體育運動總會慢速壘 球委員會、嘉義市體育會棒球委員會、嘉義市學生棒球聯賽工作小組、國 立嘉義大學、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、嘉義市立民生國民中學、嘉義 縣和興國小、嘉義縣柳林國小、嘉義市各國民小學。
七、 比賽制度與方式:
(一)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 113 年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6 日(星期五至星期 四)。
(二)比賽場地:嘉義市立棒球場、嘉義市運三慢速壘球場(甲、乙)、國立嘉義 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運動場、國立嘉義大學新民校區運動場(A、B)、嘉義 市興嘉球場
、嘉義市博愛球場、嘉義市港坪運動公園、嘉義市興安國小 代管校地棒球練習場、嘉義縣和興國小、嘉義縣柳林國小。 註:俟報名隊數確定,再行調整及增減場地。
(三)比賽規則:採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賽軟式組規則。
(四)比賽制度:
1. 預賽:採分組循環賽制。
2. 決賽:採單淘汰賽制。
3. 大會得隨因應疫情發展狀況修訂賽制
(五)比賽方式:
1. 採六局制,時間限制為80分鐘(以倒數時鐘計時器響鈴為最後一局), 無法分出勝負時以突破僵局(pk 賽)方式進行。
2. 延長賽時以無人出局滿壘狀況,由前一局棒次接續開始攻擊前三棒 次依序為三、二、一壘跑壘員,至分出勝負為止。
3. 決賽四強排名賽(一、二名;三、四名﹚之比賽不受時間之限制。
4. 採提前結束比賽制,三局 15 分,四局 10 分,五局 7 分。
(六)比賽名次順位之判定:
1. 分組循環賽制時採積分制,勝 1 場得 2 分,敗 1 場得 0 分。 2. 因積分相同無法判定名次時,依下列順序處理之:
(1) 二隊積分相同時以勝隊為先。
(2) 三隊(或)以上積分相同時,採下列方式錄取晉級隊伍:
A.失分率低者為先(總失分÷總守備局數) B.得分率高者為先(總得分÷總攻擊局數) C.如再無法判定名次時,以抽籤決定之。
3. 球隊如有棄權情形時,沒收往後所有比賽場次,如因奪權比賽時尚 可完成往後之比賽,惟所有比賽成績不得列入上述之總場次計算。 (該組成績以相關隊伍成績計算之)
4. 採淘汰賽制時,每場均需比賽至分出勝負為止(局數或時間到尚無 法分出勝負時,以突破僵局方式處理),同(五)2.方式進行。
八、 開幕典禮:
(一) 日期:113 年 12 月 22 日(星期日)。
(二) 時間:下午 3 時 30 分。(球隊請於下午 2 時 30 分開始辦理報到手續。)
(三) 地點:嘉義市立棒球場。
九、 報名方式:
(一) 本屆賽會報名隊數限制為高年級組(U12)192 隊,低年級組(U10)60 隊。 大會保留嘉義縣市及外國球隊名額(U12)20 隊(U10)6 隊。
(二)日期:113 年 10 月 14 日(星期一)上午 10 時開啟報名系統(報名額滿即截 止報名)。
(三)預賽四天賽程均以抽籤方式排定,非假日無法參賽球隊請勿報名。
(四)本賽會隊職員報名,係採網際網路方式報名。請依競賽規程之規定,自行審查 球員參賽資格,將學校隊職員名單、球衣背號及守備位置等比賽需用資料,輸 入相關欄位,
並於規定時間內自行前往銀行匯繳報名費,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 網際網路報名及繳費手續者,視同放棄參加本賽會資格(報名額滿或日期截止, 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,不再受理報名登錄)。
報名網址: https://jhuluoshan.ctsbf.edu.tw/index-index.html
(五) 名額:隊職員 4 名(領隊、總教練、教練、管理)、選手 15 名(含隊長)。
(六) 組別:
1.高年級組(U12):五、六年級(含六年級以下,需符合 112 學年學生棒球 運動聯賽規定之學齡依學籍卡為據民國 101 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)。
2.低年級組(U10):四年級以下(含四年級,需符合 112 學年學生棒球運動 聯賽規定之學齡依學籍卡為據民國 103 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)。
(七) 資格: 1.凡在籍之國民小學學生均以學校或社區之名義組隊參加,每人限報名一 組一隊。 2.以社區名義報名之隊伍選手必須是不具聯賽登錄之球員(含 113 學年度 前)。
(八) 報名費用:
1.報名費新臺幣貳仟元整(2,000 元)。採 ATM 匯款,臨櫃繳款或跨行轉帳 手續費另計。請於網路報名後至銀行或 ATM 匯款完成繳費。註:球隊報 名上限高年級組 192 隊、低年級組 60 隊,
報名額滿時即停止受理報名, 並最遲應於 113 年 10 月 21 日(星期一)下午 5 時前,完成所有報名程 序(未依規定完成全程報名手續者取消參賽資格,不得參加賽程抽籤)。
2.大會提供參賽隊伍每位隊職員意外險及醫療險。 3.報名完成系統會自動產生虛擬帳號。
十、 賽程抽籤會議:
(一)時間:113 年 11 月 6 日(星期三)下午 2 時。(會議不另行通知,未到者由大會 代抽)
(二) 地點:嘉義市嘉北國小四樓演藝廳(由於操場停車場施工,請更改由學校側 門進入停車)。
(三) 會議內容: 1. 依據本規程討論相關規範。 2. 審查球員資格。 3. 抽籤排定賽程。 (抽籤會議不另行通知,未到場者由大會代抽)
(四) 領隊會議時間如無變更則不另行通知,請各隊準時派員參加,未派代表參 加之球隊,對於會中之決議事項均不得有任何異議。
(五) 球員資格之認定(學齡)以在學學籍卡影印本,貼上照片加蓋學校關防為 準,轉學生請詳填轉進、轉出日期,未詳填及查證不符合者取消該員參加 資格。
十一、 比賽用球:採日本內外牌軟式 J 號球。
十二、 獎勵:
(一) 團體獎:各組前四名(頒發獎盃乙座、個人獎牌乙面),優勝旗乙面(每 年須繳回大會)。
(二) 個人獎:(各組) 1. 最佳九人獎。 2. 打擊獎一、二、三名。 3. 大會 MVP 一名。
十三、 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大會組織相關單位研議修訂之。
十四、 附則及注意事項:
(一) 球隊應於比賽時間前 1 小時,向大會紀錄組辦理報到,40 分鐘前提出攻守 名單,如需查驗對方球員證件時得同時提出,開始比賽時不受理證件之查 驗,如前場比賽有提早結束情形發生時,大會得於雙方球隊熱身後決定比 賽開始時間,各隊不得異議。
(二) 未帶證件者請不要填寫於攻守名單上(含候補球員),如經對方提出審查而 未帶證件者,取消該隊比賽資格。
(三) 比賽開始之預定時間 15 分鐘內未能出場者,視同棄權(如遇不可抗拒之事 實,經大會認定者除外)。
(四) 預賽於賽程表左邊者為先攻球隊,請於一壘邊選手席。決賽時於賽前由雙 方隊長擲銅板決定攻守,先守者請於三壘邊選手席。
(五) 如因天候或不可抗拒之因素,無法完成比賽時,如完成 3 局以上(含 3 局) 時即裁定比賽,3 局以內者採保留比賽,未滿 1 局之比賽成績不計。
(六) 如因天候影響,大會有權調整賽程,必要時得連續比賽,各隊不得有異議。
(七) 競賽規則採用學生棒球聯賽特別規定。
(八) 各隊捕手應自備全套護具,比賽場內投手練習時接捕之人均應戴上護具, 否則不得蹲於捕手區接球。
(九) 比賽用鋁棒均需有日本 JSBB 或學生棒聯 CTSBF 認證之球棒,木棒不受此 限。
(十) 球員之證明文件如有塗改或變造情事,有關刑責各校自行負責。
(十一) 為尊重大會及參與貴賓,開幕典禮時請各隊勿途中帶選手離場。
(十二) 未參加開幕典禮之球隊,大會所發放紀念品不予補發。
(十三) 比賽中發生的規則或本規程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,得由主辦單位召集 審判委員開會決定之,其判決為最終之判決。
(十四) 「2024 年第 27 屆諸羅山盃國際軟式少年棒球邀請賽」奉核後相關資訊 另行公告在教育處網頁。
2024 年第 27 屆諸羅山盃國際軟式少年棒球邀請賽比賽公約
本邀請賽之目的,除促進校園及國民間棒球競技與休閒運動風氣,提昇學生棒球 技術水準與欣賞鑑賞能力,
儲備國家優秀棒球人才與熱愛棒球運動人口外,更重視學 校教育之意義與目的。參加本賽事之領隊、總教練、教練、管理人員及學生球員,
除 應詳閱本公約外,更應遵守下列規範: 一、 登錄註冊參賽隊伍,需完成所有比賽,除不可抗力因素並經大會同意外,不得以 任何理由退出比賽,任意退賽學校,大會將停止參加本邀請賽 1 學年,並由主辦 單位函報各縣市教育單位。
二、 參賽隊伍必須派總教練出席主辦單位召開之各種會議(或委託),以示尊重主辦單 位及其他學校隊伍,未派員出席者,主辦單位得逕予撤銷參賽權。
三、 參賽學校應重視球員生活教育,要求球員尊重各校校旗、重視禮貌、發揮體育精 神,並嚴禁球員於比賽場地、學校範圍內遊蕩、喧嘩,以維球場周遭之安寧,避 免影響提供場地學校學生上課與活動。
四、 參賽隊伍隊職員應尊重比賽,穿著統一球衣,攜帶校(隊)旗參加開、閉幕典禮及所 有競賽。
五、 比賽中,隊職員不得對裁判、對方教練、球員、家長及觀眾言語侮辱或毆打,違 反者勒令退場,後續賽程亦不得進場指導。
六、 各隊隊職員應發揮運動精神,進出球場時須列隊向球場致敬,以表示感謝球場; 比賽攻守互換時,球員均應跑步出場,守方並須將球置放於投手板上,不得任意 丟放或交於裁判。
七、 領隊、教練、管理人員應以愛心關懷與鼓勵方式教導球員,不得任意責罵及體罰 球員,違者驅逐出場,後續賽程亦不得進場指導,嚴重者由主辦單位提送紀律委 員會議處,並函報各縣市教育單位處理。
八、 比賽期間,嚴禁參賽球隊隊職員與裁判或其他工作人員,於比賽大會、休息室、 球場等範圍內吸煙、嚼檳榔、喝酒及其他可能構成負面教育之不當行為,違者由 主辦單位或裁判逐出球場。
九、 經驅逐出場之隊職員選手於禁賽場次不得出現於球場。
十、 各隊應尊重競賽場地,保護環境,珍惜球場草皮、環境及設備。每場比賽後,必 須整理選手區及其附近環境,協助清理球場,始得離開。
十一、 各隊使用過之便當後,應將殘渣倒出集中,疊好空盒,壓扁飲料空盒空罐,分 類包封後,分置於主辦單位提供之垃圾箱或環保箱中,以維護球場整潔及衛生。
十二、 本公約各參賽球隊均應遵守奉行,正本須經校長、總教練及管理均確認後,於 網路報名時勾選同意使得際行相關報名作業。
※本校已充分瞭解並同意遵守本公約(請加蓋關防及上列人員印章)※蓋關防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