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第26屆諸羅山盃【低年級】 賽制: 錦標賽 主類別: 小學 次類別: 軟式 組別: 混合

2023年第26屆諸羅山盃國際少年軟式棒球邀請賽競賽規程112.06.30

一、      競賽宗旨:厚植我國棒球運動基礎,提升棒球運動人口,促進國際少年棒球及文化交流,以強化我國少年棒球技術水準。

二、     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91日臺教體署國(一)字第1120034995號函辨理。

三、      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、中華職棒大聯盟、中華民國棒球協會

四、      主辦單位:嘉義市政府

五、      承辦單位:嘉義市立民生國民中學

六、      協辦單位:世界少年軟式野球聯盟(WBF)、嘉義市體育運動總會慢速壘球委員會、嘉義市體育會棒球委員會、嘉義市學生棒球聯賽工作小組、國立嘉義大學、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、嘉義市立大業國民中學、嘉義縣和興國小、嘉義縣柳林國小、嘉義市各國民小學。

七、      比賽制度與方式:

(一) 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1121222日至1228日(星期五至星期四)

(二)比賽場地:嘉義市立棒球場、嘉義市運三慢速壘球場(甲、乙)、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運動場、國立嘉義大學新民校區運動場(A、B)、嘉義市興嘉球場、嘉義市博愛球場、港坪運動公園、湖美棒球場、嘉義縣和興國小、嘉義縣柳林國小。

註:俟報名隊數確定,再行調整及增減場地。

(三)比賽規則:採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賽軟式組規則。

(四)比賽制度:

1.         預賽:採分組循環賽制。

2.         決賽:採單淘汰賽制。

3.         大會得隨因應疫情發展狀況修訂賽制

(五)比賽方式:

1.         採六局制,時間限制為80分鐘(以倒數時鐘計時器響鈴為最後一局),無法分出勝負時以突破僵局(pk賽)方式進行。

2.         延長賽時以無人出局滿壘狀況,由前一局棒次接續開始攻擊前三棒次依序為三、二、一壘跑壘員,至分出勝負為止。

3.         決賽四強排名賽(一、二名;三、四名﹚之比賽不受時間之限制。

4.         採提前結束比賽制,三局15分,四局10分,五局7分。

(六)比賽名次順位之判定:

1.         分組循環賽制時採積分制,勝1場得2分,敗1場得0分。

2.         因積分相同無法判定名次時,依下列順序處理之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1)     二隊積分相同時以勝隊為先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2)     三隊(或)以上積分相同時,採下列方式錄取晉級隊伍:

A.失分率低者為先(總失分÷總守備局數)

B.得分率高者為先(總得分÷總攻擊局數)

C.如再無法判定名次時,以抽籤決定之。

3.         球隊如有棄權情形時,沒收往後所有比賽場次,如因奪權比賽時尚可完成往後之比賽,惟所有比賽成績不得列入上述之總場次計算。(該組成績以相關隊伍成績計算之)

4.         採淘汰賽制時,每場均需比賽至分出勝負為止(局數或時間到尚無法分出勝負時,以突破僵局方式處理),同(五)2.方式進行。

八、      開幕典禮:

(一)     日期:1121223(星期六)。

(二)     時間:下午330分。(球隊請於下午230分開始辦理報到手續並領取紀念品)

(三)     地點:嘉義市立棒球場。

九、      報名方式:

(一)       本屆賽會報名隊數限制為高年級組(U12)192隊,低年級組(U10)60隊。大會保留嘉義縣市及外國球隊名額U12 20隊U10 6隊(國外球隊參加與否,俟辦理期間疫情評估後辦理)

(二) 日期:1121018日(星期三)上午10開啟報名系統報名額滿即截止報名)

(三) 預賽四天賽程均以抽籤方式排定,非假日無法參賽球隊請勿報名。

(四) 本賽會隊職員報名,係採網際網路方式報名。請依競賽規程之規定,自行審查球員參賽資格,將學校隊職員名單、球衣背號及守備位置等比賽需用資料,輸入相關欄位,並於規定時間內自行前往銀行匯繳報名費,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網際網路報名及繳費手續者,視同放棄參加本賽會資格(報名額滿或日期截止,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,不再受理報名登錄)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報名網址: https://jhuluoshan.ctsbf.edu.tw/index-index.html

(五)  名額:隊職員4名(領隊、總教練、教練、管理)、選手15名(含隊長)。

(六)  組別:

1. 高年級組(U12):五、六年級(含六年級以下,需符合111學年學生棒球運動聯賽規定之學齡依學籍卡為據民國100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)。

2. 低年級組(U10):四年級以下(含四年級,需符合111學年學生棒球運動聯賽規定之學齡依學籍卡為據民國102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)。

(七)  資格:

1. 凡在籍之國民小學學生均以學校或社區之名義組隊參加,每人限報名一組一隊。

2. 以社區名義報名之隊伍選手必須是不具聯賽登錄之球員(含112學年度前)。

(八)  報名費用:

1. 報名費新臺幣貳仟元整(2,000元)。採ATM匯款,臨櫃繳款或跨行轉帳手續費另計。請於網路報名後至銀行或ATM匯款完成繳費。註:球隊報名上限高年級組192隊低年級組60隊,報名額滿時即停止受理報名,並最遲應於112年11月3日(星期五)下午5時前,完成所有報名程序(未依規定完成全程報名手續者取消參賽資格,不得參加賽程抽籤)。

2. 大會提供參賽隊伍每位隊職員意外險及醫療險。

3. 報名完成系統會自動產生虛擬帳號。

十、      賽程抽籤會議:

(一) 時間:1121116日(星期四)下午2時。(會議不另行通知,未到者由大會代抽)

(二)     地點:嘉義市民生國中活動中心。

(三)     會議內容:

1.    依據本規程討論相關規範。

2.    審查球員資格。

3.    抽籤排定賽程。

(抽籤會議不另行通知,未到場者由大會代抽)

(四)  領隊會議時間如無變更則不另行通知,請各隊準時派員參加,未派代表參加之球隊,對於會中之決議事項均不得有任何異議。

(五)  球員資格之認定(學齡)以在學學籍卡影印本,貼上照片加蓋學校關防為準,轉學生請詳填轉進、轉出日期,未詳填及查證不符合者取消該員參加資格。

十一、     比賽用球:採日本內外牌軟式J號球。

十二、     獎勵:

(一)  團體獎:各組前四名(頒發獎盃乙座、個人獎牌乙面),優勝旗乙面(每       年須繳回大會)。

(二)       個人獎:(各組)

1.    最佳九人獎。

2.    打擊獎一、二、三名。

3.    大會MVP一名。

十三、     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大會組織相關單位研議修訂之。

十四、     附則及注意事項:

(一)  球隊應於比賽時間前1小時,向大會紀錄組辦理報到,40分鐘前提出攻守名單,如需查驗對方球員證件時得同時提出,開始比賽時不受理證件之查驗,如前場比賽有提早結束情形發生時,大會得於雙方球隊熱身後決定比賽開始時間,各隊不得異議。

(二)  未帶證件者請不要填寫於攻守名單上(含候補球員),如經對方提出審查而未帶證件者,取消該隊比賽資格。

(三)  比賽開始之預定時間15分鐘內未能出場者,視同棄權(如遇不可抗拒之事實,經大會認定者除外)。

(四)  預賽於賽程表左邊者為先攻球隊,請於一壘邊選手席。決賽時於賽前由雙方隊長擲銅板決定攻守,先守者請於三壘邊選手席。

(五)  如因天候或不可抗拒之因素,無法完成比賽時,如完成3局以上(含3局)時即裁定比賽,3局以內者採保留比賽,未滿1局之比賽成績不計。

(六)  如因天候影響,大會有權調整賽程,必要時得連續比賽,各隊不得有異議。

(七)     競賽規則採用學生棒球聯賽特別規定

(八)  各隊捕手應自備全套護具,比賽場內投手練習時接捕之人均應戴上護具,否則不得蹲於捕手區接球。

(九)  比賽用鋁棒均需有日本JSBB或學生棒聯CTSBF認證之球棒,木棒不受此限。

(十)     球員之證明文件如有塗改或變造情事,有關刑責各校自行負責。

(十一)        為尊重大會及參與貴賓,開幕典禮時請各隊勿途中帶選手離場。

(十二)        未參加開幕典禮之球隊,大會所發放紀念品不予補發。

(十三)        比賽中發生的規則或本規程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,得由主辦單位召集審判委員開會決定之,其判決為最終之判決。

(十四)     「2023年第26屆諸羅山盃國際軟式少年棒球邀請賽」奉核後相關資訊另行公告在教育處網頁。

2023年第26屆諸羅山盃國際軟式少年棒球邀請賽比賽公約


本邀請賽之目的,除促進校園及國民間棒球競技與休閒運動風氣,提昇學生棒球技術水準與欣賞鑑賞能力,儲備國家優秀棒球人才與熱愛棒球運動人口外,更重視學校教育之意義與目的。參加本賽事之領隊、總教練、教練、管理人員及學生球員,除應詳閱本公約外,更應遵守下列規範:

一、       登錄註冊參賽隊伍,需完成所有比賽,除不可抗力因素並經大會同意外,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比賽,任意退賽學校,大會將停止參加本邀請賽1學年,並由主辦單位函報各縣市教育單位。

二、       參賽隊伍必須派總教練出席主辦單位召開之各種會議(或委託),以示尊重主辦單位及其他學校隊伍,未派員出席者,主辦單位得逕予撤銷參賽權。

三、       參賽學校應重視球員生活教育,要求球員尊重各校校旗、重視禮貌、發揮體育精神,並嚴禁球員於比賽場地、學校範圍內遊蕩、喧嘩,以維球場周遭之安寧,避免影響提供場地學校學生上課與活動。

四、       參賽隊伍隊職員應尊重比賽,穿著統一球衣,攜帶校(隊)旗參加開、閉幕典禮及所有競賽。

五、       比賽中,隊職員不得對裁判、對方教練、球員、家長及觀眾言語侮辱或毆打,違反者勒令退場,後續賽程亦不得進場指導。

六、       各隊隊職員應發揮運動精神,進出球場時須列隊向球場致敬,以表示感謝球場;比賽攻守互換時,球員均應跑步出場,守方並須將球置放於投手板上,不得任意丟放或交於裁判。

七、       領隊、教練、管理人員應以愛心關懷與鼓勵方式教導球員,不得任意責罵及體罰球員,違者驅逐出場,後續賽程亦不得進場指導,嚴重者由主辦單位提送紀律委員會議處,並函報各縣市教育單位處理。

八、       比賽期間,嚴禁參賽球隊隊職員與裁判或其他工作人員,於比賽大會、休息室、球場等範圍內吸煙、嚼檳榔、喝酒及其他可能構成負面教育之不當行為,違者由主辦單位或裁判逐出球場。

九、       經驅逐出場之隊職員選手於禁賽場次不得出現於球場。

十、       各隊應尊重競賽場地,保護環境,珍惜球場草皮、環境及設備。每場比賽後,必須整理選手區及其附近環境,協助清理球場,始得離開。

十一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各隊使用過之便當後,應將殘渣倒出集中,疊好空盒,壓扁飲料空盒空罐,分類包封後,分置於主辦單位提供之垃圾箱或環保箱中,以維護球場整潔及衛生。

十二、        本公約各參賽球隊均應遵守奉行,正本須經校長、總教練及管理均確認後,於網路報名時勾選同意使得際行相關報名作業。


本校已充分瞭解並同意遵守本公約(請加蓋關防及上列人員印章)蓋關防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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